学校首页     加入收藏    发布信息
  您的位置首页 教学工作 教学团队  正文
     教学工作

  我院2门课程获批2021年度湖北省一流本科课程

  关于改进教师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教字[2013]35号)


  武汉科技大学贺尊教授莅临我院指导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和建设

  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及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目录


  市场营销专业召开专业分流宣讲会

  经管学院举办2023年第二期教学沙龙


  经管学院王芬副院长带队赴襄阳自贸片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开展访企拓岗活动

  安徽农业大学叶勇教授线上分享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经验


  湖北文理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李晓翠老师

  湖北文理学院教学标兵——何珍老师


  朱青林副校长指导经管学院第二次本科教育思想大讨论

  朱艳阳院长率队赴湖南高校考察CMA项目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申请毕业论文替代管理办法》

  经济管理学院课程档案电子版

关于改进教师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教字[2013]35号)

发布人:孙正新    发布时间:2013-12-27 14:06:26    来源:办公室


 

关于改进教师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教字[2013]35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切实解决教师教学工作中突出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湖北文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此十项规定,望全体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遵照执行。
1、教师上课必须提前到达上课地点,并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教师必须对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玩手机、睡觉的学生实施有效的教育管理。
3、教室上课不得以长时间连续播放电影、电视片等方式代替课堂讲授。
4、教师上课禁止各种形式的照本宣科(包括照念PPT)。
5、教室上课禁止使用手机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6、教师每一次课程教学后必须对学生课后自主学习、实践学习或课程预习任务做出具体安排并提出明确要求。
7、教师必须采取恰当方式对学生课外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检查与考评。
8、教师必须通过随堂测试、单元测试、期中考试等形式及时检查和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并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9、教师不得以划考试范围、点重点考题等任何形式降低对学生的课程考核与学业评价要求。
10、教师必须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学业成绩,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任课班级的学生请吃或送礼。
学校教务处将组织教学督导员、学生教学信息员等组成巡视巡查组,对教师执行十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凡违反规定的教师,给予全校通报处理,构成教学事故的,依照《湖北文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学校教务处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全体师生员工的举报。
举报电话:0710-3590205,举报邮箱:762330735@qq.com
      
20131015
 

上一条:我院2门课程获批2021年度湖北省一流本科课程 下一条:下载:襄樊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