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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试卷印制及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人:孙正新    发布时间:2016-02-14 10:35:40    来源:办公室


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

试卷印制及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各类考试试卷命题、印刷、安全保密等各环节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试卷命题由各系确定命题教师,且试题必须填写命题审核表,并经课程组负责人、系主任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二、系主任将审核后的试卷打印出样卷,并在样卷袋上签字确认,统一由系主任交给教科办。各系做好试卷印刷前的样卷印制安全保密工作。

三、试卷必须由教科办指定专人到学校指定的印刷部门印制。

四、试卷印刷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试卷保密安全工作,印刷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送卷、取卷的登记工作。

五、试卷印刷、装订、保管,要由专人负责,必须使用单独的房间,工作时间严禁会客,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试卷印刷、装订室。

六、系主任送印样卷及印好的试卷一律封闭保存,试卷样卷、废试卷等要妥善保管,指定专人统一销毁。命题教师和所有接触试卷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

七、试卷印刷必需严格按照所要求的时间保质、保量印刷完毕。字迹要清晰。印好的试卷需按要求进行装订,装订不能缺页、倒页、错页等。

八、防火防盗,做好应急预案。特别注意门、窗安全,一旦发现考题泄密,应立即报告主管单位和领导,并迅速启用B卷,保证考试按期进行,同时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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