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考试管理,是建设优良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期末考试严格、公正、规范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依据教务处文件,安排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负责各环节的组织领导。学院教科办负责将考试相关安排文件传达给各系。
1、学院领导会议。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
2、各系开会布置有关考试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命题、监考、阅卷以及成绩评定、分析、录入等。
3、每个班必须在考试前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和教育。由辅导员和班主任以班为单位召开班会,考前明确考试目的和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的品格和作风。
4、学生会做好学生的考风考纪宣讲,做好宣传工作,每场考前安排专人负责张贴考号,制作宣传板等。
二、试卷命题
(一)编制试题的要求
1、试题内容要与教学大纲相符,反映本课程教学要求,既要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又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必须填写命题审核表,并经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系主任、分管领导审阅后签字。考查课程,不需要提供命题审核表。所有课程命题中的大纲规定学时与总学时要相符合。命题审核表见附件1。
2、编制的试题应做到:题意明确、科学、合理,具有考核意义;文字通顺简洁、表达准确、标点符号无误、图表用制图纸或用计算机规范地绘制;不出现政治性、科学性、知识性的错误;试题所提出的问题,应是考试内容中实质性问题,杜绝偏题、怪题、超纲题;试题的正确答案应有定论,不应有争议。
3、试题统一用Word排版、16K纸单面打印;“页脚”处标记“第几页共几页”,要标注每道题分值;试卷按附件2《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试卷样卷》进行命题。
4、每门考试课程出难易度相同的A、B两套试题,同时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两套试题原则上不得有重复内容。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
5、做好试卷在出题、制卷期间的保密工作,禁止在考前向学生圈点考试内容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学生泄露试题内容。
(二)组配试卷的要求
组配的每份试卷既要覆盖课程考试大纲确定的学习章节,又要突出课程的重点理论和重点内容,每一份试卷的内容应是每一学期讲授的课程内容,多学期开设完的课程,按照开设课程的所在学期所讲授的内容分学期编制试卷。
在试卷内容及难易结构上,要注重基本理论知识与重点内容的比例安排。
题型结构上,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试题,要覆盖课程考试大纲中要求学习的各章节,以编制客观性试题为主,重点内容试题要突出该学科教材的重点章节。重点内容试题和有一定难度内容的试题,主要编制主观性试题为主。
三、考核形式
根据课程性质及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四、考场编排
1、每场考试都必须张贴考号,每两个考生之间至少间隔一个空位。按考场容量安排考生人数(具体见考试教室分配表),尽量拉大考生座位间距,避免考生集中在教室前几排或后几排。
2、考生人数在6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60-80人配备3名监考人员,80-100人配备4名监考人员;考场容量不允许超过100人。
五、监考要求
1、监考人员须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的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监考人员要统一佩戴监考证,一前一后监考。监考时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
3、检查学生证件,并清理考场;指引学生按指定位置入座,不允许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学生须提前15分钟凭证件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
4、开考前要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严肃考场纪律。
5、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按要求当场清点试卷和答卷,确认回收和发放数相符,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应有明确的记录。考试材料按考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把试卷和监考记录及时送交教科办,由教科办工作人员复查试卷份数。
六、考试巡视
学院领导和教学秘书组成巡视小组,监控考试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期末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出差错。巡视检查考场后,巡视人员还应填写《巡视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交至教科办。
七、试卷评阅
1、评卷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公共课、学科基础课统考课程阅卷应采取分题、定人、流水作业的阅卷方式。阅卷要有试卷评阅及记分等程序,各项工作落实到人。评卷前要组织阅卷教师熟悉试题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卷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评阅试卷要客观公正。
2、试卷一律使用红色中性笔或圆珠笔阅卷。卷面一律不得打负分,有问题、有错误的地方须用“——”划出来。每小题和大题前应注明得分,但填空、选择、判断类型的小题不打小分,只在大题号前注明总得分。得分栏中所得分数与各大题得分必须一致。
3、评卷一律用红色笔评卷,“阅卷教师”栏处阅卷教师须签全名。如有误判、错判须改正,教师应在更正处签名。
4、在阅卷过程中,教师如发现有雷同试卷,须向阅卷组报告。
5、试卷全部阅完后,要认真统一核分以保证卷面核分的准确程度。不及格试卷须在卷首总分栏处加盖“不及格”字样印章。
6、阅卷结束后,教师须按要求做试卷分析,按期未卷面成绩进行统计后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并在《湖北文理学院学生成绩考核记录册》指定栏目中予以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见附件4。
7、做好成绩分析并及时将成绩登录上网。成绩一旦上网后不允许改动,如确属阅卷有误,必须由评卷教师、院(部)分管领导签字,并填写“学生成绩更改记载表”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进行修改。
8、将试卷按照附件5《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试卷及课程档案装订办法》要求装订成册,交至系办公室,再由系主任汇总到教科办。
八、平时成绩记录
1、平时成绩考核记录册上学生平时分数要规范,并在平时考核记录册上给予说明。
2、成绩册上的人数与考试人数不符时,要在平时成绩考核记录册上给予说明。
九、缓考
1、缓考条件: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完成学期课程考核,应持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于考试前三天向院(系)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申请缓考(因事一般不准缓考),并经主管教学的院(系)领导批准。
2、缓考不单独安排,随次学期初该课程补考进行,缓考不及格,应予重修。
十、试卷检查
(一)试卷交到系办公室后,由院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教科办人员及各系主任对各系试卷档案进行检查。
(二)检查人员须检查以下项目:
1、试卷是否按顺序装订
2、教学档案是否齐全
3、试卷封面是否填写完整
4、阅卷教师是否签名;
5、分数是否有涂改现象;误判,错判处更正后教师是否签名。
6、领导签字是否完整
附件1:《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命题审核表》
附件2:《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试卷样卷》
附件3:《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样卷》
附件4:《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考试质量分析表》
附件5:《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试卷及课程档案装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