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选拔任用院长助理的通知
校管院党发【2013】01号
各教研室、各教工党支部、各位老师: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在全院范内选拔院长助理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备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根据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院党发(2002)20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8日以后出生。
2、学历和职称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3、资历条件:有教研室主任工作经历(具有博士学位学历者不受此限制)。
4、身体健康。
(三)岗位要求与分工:
1、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强。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局观念强。
3、现岗位工作业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度高。
4、作风民主,亲民务实,团结协作,包容性强。
5、分别协助院长分管实践教学工作和学科建设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自荐和群众推荐。自愿报名,根据任职条件和资格填报《竞聘报名表》;各教研室和各教工党支部要积极做好优秀干部的推荐工作。报名时间:4月10日至13日;报名地点:管理学院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院党委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
(三)竞职答辩。4月13日,召开竞职答辩会。竞职答
辩人员作8分钟以内的个人陈述,陈述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和担任院长助理后的工作思路等。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教授代表组成的考评组对答辩对象进行现场提问和考核评分。根据竞职答辩情况,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四)研究确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
(五)公示任用。拟任职人选经公示无影响任职问题的,学院党委下文任用。
附件:竞聘院长助理报名表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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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干部工作 选拔 院长助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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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文理学院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3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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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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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竞聘院长助理报名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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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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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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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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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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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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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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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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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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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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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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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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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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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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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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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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