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管院政发[2011]04号
关于印发《管理学院关于研究性学习学生的管理方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管理学院关于研究性学习学生的管理方法》已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襄樊学院管理学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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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关于研究性学习学生的管理方法
为落实21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精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原则上要求学生采用集中实习的方式参加毕业实习或专业实习,但根据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我院将允许部分学习成绩优异、有明确目的想继续深造学习的学生申请研究性学习,管理学院将对这部分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性实习学生的资格审核办法
在校教务处关于研究性实习的指导精神下,管理学院将对学业成绩优秀、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且有意愿进行研究性学习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具体资格审核办法如下:
(一) 资格审核流程
首先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研究性学习申请表》;学生将申请表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进行初审后报给教研室主任;本专业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对申请的学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最后报管理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通过。
(二)审核内容
在对学生资格进行审核时,主要从学生的英语水平、专— 2—
业课成绩、学习态度及品行等方面进行。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进行研究性实习申请:
1、要求研究性实习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英语水平,原则上以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或同等英语水平测试以上为基本标准;
2、各专业课成绩良好,没有不及格科目;
3、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积极性较高;
4、品德言行良好,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无违规处分记录。
二、研究性实习学生的管理办法
对经审核符合研究性学习资格的学生,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对其进行集中管理。
首先,统计各专业申请研究性实习学生的姓名、专业班级、联系方式及考研志愿等基本信息;其次,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对研究性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切实掌握学生的各阶段学习情况;此外,各教研室主任将组织专业教师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各种考研辅导活动,包括:专业课考前辅导、考研交流讲座及考研心理咨询等,帮助学生顺利地完成研究性学习,提高考研通过率等。。
三、研究性实习学生成绩考核办法
对这部分学生的考核,管理学院将严格以研究性学习的— 3 —
成绩替代实习成绩。在参考学校教务处有关建议的基础上,管理学院制定了以下考核方法,具体为:
1、 以考研国家线为标准,达到国家线及以上的学生,实习成绩以优秀记;
2、 达到国家线90%及以上的,实习成绩以良好记;
3、 达到国家线80%及以上的,实习成绩以中等记;
4、 达到国家线70%以上的,实习成绩以及格记;
主题词:管理学院 教学 管理办法 印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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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办公室 2011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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