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管院政发[2009]16号
关于印发《管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
管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已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襄樊学院管理学院
二
○○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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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试行)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我院的科学技术研究水平,根据我院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学校每年下达的科研目标任务,参照《襄樊学院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校政发〔2009〕41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
、科研成果与教师的科研、教学方向一致或相近;
2
、科研成果无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3
、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署名为“襄樊学院”;
4
、本奖励是除学校奖励以外的管理学院再奖励;
5
、教师指导管理学院大学生科研,其成果和奖励同等。
二、奖励办法
(一)科研成果奖
1
、
被《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检索收录的论文每篇奖3000元。
2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认定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的文章,每篇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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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被《工程索引(EI)》、《科学与技术会议录索引》(IST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ISSHP)收录的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每篇奖1000元。
4
、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库)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800元。
5
、在国际学术期刊(《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论文,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摘载2/3及以上,每篇奖励500元。
6
、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认定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二)学术著作奖
1
、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国家规划教材每部奖励10000元,出版的国家统编教材每部奖励5000元,其他教材每部奖励2000元。
2
、在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省级规划教材每部奖励3000元,出版的编(译)著每部奖励2000元;出版的省级统编教材每部奖励1000元。
(三)成果应用奖
被国家、各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采用的调研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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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和咨询报告每篇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
(四)项目立项奖
1
、
凡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每项给予10000元奖励;
2
、获得省部级项目立项,每项给予5000元奖励。
三、管理办法
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成果、奖励的级别及其学术性进行鉴别和认定,教科办负责其日常工作。
主题词:管理学院
科研 奖励办法 印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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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办公室 2009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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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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