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管院政发[2009]13号
关于印发《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及课酬计算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及课酬计算办法》已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襄樊学院管理学院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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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及课酬计算办法
根据管理学院院政发【2009】06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利用本校、院教师资源,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科研水平,确保学校下达到本院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原则,特制订管理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及课酬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安排
1、安排原则
(1)根据每位教师的专业及教学、科研方向;
(2)根据每位教师当年教学、科研任务目标;
(3)根据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
(4)考虑教师精力、体力和承担教学任务的愿意。
2、安排方式
学校下达教学任务(含理工学院、自考助学班)→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集体讨论安排→全体教师确认→修定教学任务→报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教研室和教科办落实教材、教学地点与时间。
二、课酬计算办法
1、计算原则
(1)根据教师不同职称和承担不同类型的教学任务,设置不同学时报酬标准;
(2)根据教师组织教学情况(课堂纪律、学生上课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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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如调课率)及学生满意度进行系数调节;
(3)自考助学班根据通过率进行系数调节;
(4)理论课时与实验(实习)课时同等,其计算参考学校制订公式);
(5)对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另行制订(与毕业生就业落实挂钩)。
2、计算方法
(1)人均教学工作量=承担全院教学任务总数÷全院教师人数
即每节课补助一定课时费,超过平均教学工作的学时再给予一定课时补助。
(2)每位教师当年的课酬=∑各类教学课时费×各类调节系数。
(3)各类调节系数设置:
无教学事故系数为1;自考助学班调节系数为通过率;学生满意度以质量评价体系为主,良设置为1,优秀为1.2,中为0.8,差为0.6;教学情况(教学常规、课堂纪律、学生上课率、调课率等)以教科办、学工办组织抽查结果为依据,进行系数扣减。
(4)每节课时费视当年创收情况进行核定。
(5)承担本院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参照院内相应职称教师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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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院级领导教学工作量减免3/5,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工作量减免2/5,设定调节系数,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节。
(7)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
三、本办法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主题词:管理学院 教学工作 课酬 办法 印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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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办公室 2009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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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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